通过湖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单位的公示(蓝之源环境)

发布时间:2019-09-25


根据《湖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要求,现对通过湖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的单位(见附件)予以公示7天。如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与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。 

  根据《湖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要求,现对通过湖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的单位(见附件)予以公示7天。如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与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。
  联 系 人:汪贵和
  联系方式:
  通讯地址:华师园北路18号光谷科技港1B栋5楼
  电子邮箱:
  
  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  年9月25日
  
  附件:
  年通过湖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的单位
 

序号

单位名称

评价类别

评价级别

有效期

1

武汉蓝之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生活污水处理

二级

三年

 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北路18号光谷科技港1B栋5楼 产业交流群:121228852

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