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(环保部令第40号)

发布时间:2016-07-18


环境保护部令 第40号  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 《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附件: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

环境保护部令
 
第40号
 
 
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
 
  《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  
  附件: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环境保护部部长
陈吉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7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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