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环保部令第44号)

发布时间:2017-07-21


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)同时废止。

环境保护部令
 
第44号
 
  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)同时废止。
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环境保护部部长
李干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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